关于开展 2022-2023学年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11-06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 2022-2023学年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评优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10月版)文件内容,现组织各单位开展2022-2023学年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评优工作。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在读的2021、2022级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型)。

二、评选内容

(一)优秀研究生;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三)研究生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

三、参评条件

研究生评优基本条件见《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实施方案》第二章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不能参评条件见第十三条。

四、评审程序

研究生评优工作在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基础上,严格 按照学业(科研+奖项)、综合考评分数等从高至低排名,根据不同评优奖励种类要求进行评选。此评优奖项不可兼得。

研究生评优采取个人申请、培养单位初评推荐、研究生工作部审定的方式进行评选,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个人系统内申请(11月7日-11月8日)

符合条件研究生在研究生系统内提交评优申请,填写个人信息

第二阶段:培养单位初审(11月9日-11月10日)

培养单位根据《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评优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和材料报研究生工作部。

第三阶段:各培养单位上报初审结果(11月10日)

1.报送前,请各单位认真核对报送表格是否符合填写要求。

2.各单位下班前报送《xx学院 2022-2023年硕士研究生评优推荐汇总表》

第四阶段:研究生工作部评审并公示(11月13日-11月15日)

研究生工作部将各单位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若学生对评优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工作部提请裁决。

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工作部对获奖学生发放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评优工作要在当年学业奖学金材料的基础上严格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选,一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上报,研究生工作部将取消此项评优,并不予替补。

(二)评优过程中会出现同一人员同时符合多个奖项得情况,各单位要充分考虑学生学业、综合考评等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奖项。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