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路上,寻找前行的方向面对未来,不忘出发时的梦想即使没有繁华,心中始终充满阳光纵然直面风雨,也能无畏坚强我寻找着坚定的信念只为追逐你的阳光投身绿色军营追逐无悔青春
征兵政策
一、经济篇
主要分为9个部分:
①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年按照不低于入伍上年度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的标准发放。对在服义务兵役期间立功受奖的,增发优待金。具体标准为:被授予八一勋章的,按照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30%增发,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的按15%增发,荣立二等功的按10%增发,荣立三等功的按5%增发,获得多个立功奖项的,按其中最高级别奖项增发优待金。
②地方政府退役经济补助: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后,由市、县(市)政府发给经济补助,义务兵按照每年4500元发放,士官在义务兵发放标准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加1000元。
③义务兵津贴:按平均水平计算,义务兵第一年津贴为每月1000元左右,第二年为每月1100元左右。(部分部队津贴更高)
④一次性退役金:从2011年开始,国家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每年4500元。
⑤复员费:包括基本复员费、医疗保险和返程补助。
⑥养老保险: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役后,养老保险金存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
⑦职业年金: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役后,职业年金发给个人。
⑧大学生特别奖励金:从2019年开始,凡在吉林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含大学在校生、高校新生),退役后由批准入伍地县(市、区)政府按照每人16000元、大学毕业生18000元的标准发给一次性奖励金。
⑨大学生义务兵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本科、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⑩退役士兵助学金:退役复学并在校就读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每学年退役士兵助学金3300元。
二、学业篇
①大学生享受大学学费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的在校生、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实行教育资助,本科、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资助。
②大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从吉林省应征入伍或从我校属地兵役机关应征入伍的大学生且退役复学后是在校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具体资助政策以省里下发文件为准)
③大学生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④放宽退役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⑤大学生考研计划单列。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教育部从2021年起每年安排8000个研究生名额专项招考。
⑥大学生考研享受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⑦服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教育部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作为新时期的年轻一代,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青春,只有进行了激情奋斗的青春、进行了顽强拼搏的青春、进行了为国家和人民奉献的青春,才会拥有富有价值的人生。同学们,让我们携手投身到火热的军营中摔打和磨练自己,把自己绚丽的青春和热血,把对祖国母亲的满腔热爱化作我们投身军旅的具体行动,在军营燃烧我们的激情,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和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