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接收计划: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拟接收15人,授予工学学位;材料化学专业拟接收9人,授予工学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拟接收9人,授予工学学位;能源化学专业拟接收9人,授予工学学位。
二、转入专业接收条件:
1.一般各专业每年接收转入学生的计划名额为不超过该专业同年级本专业学生总数的 10%,并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公布。
2.色盲、色弱、单色识别不全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工程实践要求的学生,不得转入材料学院各专业。
3.学生转入专业的高考招生科类必须与转出专业高考报名科类相符,即材料学院只招收高考报名科类为物理类学生,可申请转入材料学院各专业。
三、转入专业录取规则:
1.转入学生以综合成绩进行评定,由下列两部分组成:(1)高考总成绩;(2)一年级第一学期必修课程平均成绩。申请转入学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成绩=考生高考总成绩/当年考生所在省份高考总成绩×100×30%+转专业前必修课程平均成绩×70%。
2.学院根据各专业接收计划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已修课程中的高等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物理成绩确定录取顺序;如以上比较均相同,再比较高考入学成绩。
3.提交个人陈述(800字)等附加材料。
一审一校 马 月
二审二校 杨洪雨
三审三校 谷伟夺


